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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风靡长安

紧跟着后面的人,也是一般无二,或五份,或十份,到手之后也不看,直接一卷放入怀中,便策马而走。

“娘娘,这是高公公派人送来的,说今日长安最当红的便是此物!”杨玉环正在弹奏琴曲,贴身宫女琼娘拿着一张卷好的宣纸,快步走到身边说道。

“何物?还最当红?”杨玉环接过宣纸,这高力士不知道又耍的什么花样。

自打杨玉环进宫,高力士就一直小心伺候着,她对高力士的印象还不错。

杨玉环打开宣纸一看,工整的字体让他感觉极为舒适,虽然只是最普通的楷书,却有一种超然的意味在其中,绝对出自名家之手。

“忆亡妻: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短短数十字,道尽了对亡妻的思念,或许这便是真正的爱情。

“这首词,直击心灵深处,写词之人,用情至深,感人肺腑!”杨玉环心中无限萧索,这样的深情,该是何等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崇逊?这首词的作者叫崇逊?”杨玉环再三揣摩,突然看见在词的最下方,有崇逊二字。这该是落款的位置,难道,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自己与寿王李琩,从相识到结婚,再分别到如今,正好是十年,难道也是巧合?

那一天,他们分别的地方,正是长满短松的山岗,一轮弦月,刚上树梢。

难道,在他的心中,那一夜,曾经的妻子就死在了短松冈?

鬓如霜?难道曾经的爱郎,已然衰老了吗?

崇逊,正是他们新婚燕尔之时的约定,第一个孩子,若是男子,便叫崇逊。

......

一瞬间,念头千转,越想越觉得,这首词正是出自李琩之手。

“琼娘,你去跟高公公说一声,这个礼物,我很喜欢!”杨玉环将自己的情绪藏到最深处,不管是不是李琩,她都要不露声色。

而此时的李林甫,正在政事堂里当值,拿到半月刊之后,细细品味,此人当真是绝世文采,不输李太白。

“李相,这李太白不仅回来了,还办成了这半月刊,很快就会风靡长安,当真是世事难料!”李适之也拿到了半月刊,一入眼便知道,这半月刊要火了。

李适之一直跟李林甫不对付,奈何李林甫老谋深算,反而是他步步吃瘪。李太白在长安越是吃得开,李林甫就越是面上无光,他拿着半月刊过来,就是想看看李林甫的不爽。

可惜,让他失望了,李林甫的城府,岂会轻易让他得逞?

“可不是,此词甚好!甚好!来人啊,拿去装裱起来,老夫要带回家中珍藏。”李林甫根本不生气,一个已经被他赶出皇帝身边,连官身都没有的草民,还有什么资格威胁到他?

就好比一块石头,都已经被搬到路边了,就没必要再去踢一脚,若是伤了骨头,就划不来了。

而且,如今这李太白,算是寿王的人,他受武惠妃恩惠颇多。如今他的首要目标,就是眼前的李适之,以及东宫的那位,其他都可以放在一旁。

“诸位!抱歉!已经卖完了,若是有需要,明日赶早!”李白看着钱箱里堆得老高的铜钱跟银两,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让他极为满足,比最美的烈酒,还要让他享受。

“搞什么啊,我们排了一个多时辰的队伍,怎么就没了呢?”

“就是,没有也早点说,耽误了好大的功夫!”

没买到的人开始鼓噪起来,他们已经知道诗词的内容了,但却依旧想要买上一份。三十文而已,绝美的诗词,配上上好的纸张,精致的印刷,完全可以收藏起来慢慢品味。

“抱歉!好些人买的份数多了,从明日开始,一人限购三份,大家明日赶早。”李白不断拱手道歉,笑容满面,打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

今日因为没有事先立规矩,越是发现库存不足的时候,那些排队的人买的就更多,很快就被买空了。

如今的书局,印刷能力有限,而且李白也没打算印太多,那样就没了稀缺性,这价值也就低了许多。用王爷的话说,叫什么饥饿营销。

若是市场的需求是一百个包子,你提供一百五十个,那就必须得降价,提高销量。若正好在一百左右,那就可以平价销售,而一旦不足一百,便可以涨价。

只要你提供的商品,不能随意复制,而且有足够的吸引力,完全可以通过控制产量,达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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