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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胖子与小男孩

她在陆喻低着头时微微一笑。

人生难得是莽撞啊,更难得的是为你莽撞的人。

“那你还挺聪明。”陆喻嘀咕道:“你好阴险啊。”

“这叫阴险?”程缨板直了脸。

“叫的。”

“...”程缨咧了咧嘴:“走吧,陪我去买东西。”

永远不要指望与傻子讲道理,程缨揉了揉太阳穴。

陆喻看着程缨在美妆店里挑挑拣拣,手腕上似乎还能感受到女孩的体温,寒冷,但却是人群里唯一的温度。

他懒洋洋的坐在旋转座椅上,晃着腿。

女孩的身影淹没在美妆镜的反光里,熠熠生辉。

...

“买完了?”陆喻看着女孩提着的大包小包。

“你在人家店里吃东西?”女孩答非所问。

“你逛了一个小时。”陆喻将包装袋扔进垃圾桶里:“我这不在外面站着呢吗?”

商场里人很多,尽管此时已是华灯初上,这里萃取着这座城市新鲜的血液,人造瀑布从顶楼垂直而下,陆喻和程缨坐着直达电梯慢悠悠的往上。

“我帮你提吧。”陆喻看着程缨有些被带子勒红的手指说道。

“没..”程缨停顿了一下,说道:“好吧。”

陆喻很自然的接过程缨手里的袋子。

一切都那么习以为常,一切都那么熟练,虽然见面时间不长,但陆喻总有一种与这个家伙相处过很久的感觉。

麻小店里的冷气奔涌着,今天运气还不错,这里不用排队,陆喻挑了个双人桌坐下,熟练的扫码点单。

“别点太多。”程缨想到白天陆喻的壮举:“晚上吃太多我考试真的就没法考了。”

“小龙虾,”陆喻笑道:“蛋白质,不长肉的。”

其实他也不知道长不长肉。

世俗里的描写总是人间烟火,人和人在餐厅中就像一个个小小的聚落,陆喻抬头看着面前的女孩,拿着湿纸巾擦拭着手指每一个角落,头顶聚光灯的白光让她显得更白了,精致的面颊在人群之中显得十分耀眼。

“点完了。”陆喻点下支付页面:“忘了点蛋炒饭。”

“你还真是到哪里都点蛋炒饭。”程缨递给他一张湿巾:“以后开个蛋炒饭摊子算了。”

“吃习惯了而已。”陆喻眼神有些恍惚。

是吃习惯了。

陆喻小时候家里很穷,有一个当民政局公务员的母亲,还有个公司一直不开张的父亲。那时候陆喻父亲被挤兑辞职,刚下岗的他开了家安全评价公司,可现实往往少了些美满,更多的是支离破碎,父亲的辞职是个贸然的决定,母亲拿着所有工资垫付着父亲的生意,可公司开了三年一分钱没挣,反而耗光了所有的积蓄。当时陆喻的爷爷还要求父亲每个月工资要上交一半,陆喻的母亲不得不一边拿着钱养活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还要将一半工资打给自己的公公,那时候家里总是很冷,冬天甚至把温度计都冻炸了,他们像逃难一样搬来搬去,最后被爷爷再赶出去,陆喻恨很多人,就像忘不了叔叔挤兑的目光和爷爷驱赶他们的样子,更忘不了在父亲公司终于成功时他们吸血鬼一样的身影。

但那时候也有美好的事情,就像噩梦里往往也有真情流露。那时被认为不成器的父亲偶尔会带陆喻去吃小平房的烤肉摊,然后点上一份蛋炒饭,那个永远乐观的胖子总是很开心的看着陆喻大口吃,然后拍拍他的脑袋,自己则吃很便宜的麻食,家里虽然穷,但他从来不曾亏待陆喻,就算自己舍不得买烟,也会给陆喻买幼儿园门口一块五一根的小镜糕。那段日子蛋炒饭就成了美好的代言词,能吃蛋炒饭对于那时的陆喻是一种奢侈,这种奢侈在平淡凄苦的生活里就像蜜糖,尽管后来胖子突然变得很有钱,带着当年穿着劣质绿色眼睛奥特曼衣服的小男孩去了无数家饭店,吃遍了山珍海味,也没能找到那家蛋炒饭的味道了,那里早就拆迁了。

陆喻恨很多人,恨他们在贫苦时的剥削,恨那要上交的一半工资,恨那丧家犬一般的生活,恨他们吸血鬼的嘴脸。

但蛋炒饭,不仅仅是蛋炒饭,那是胖子和他的美好,是母亲的辛苦操劳,是他们一家在岁月里颠簸的苦中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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