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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要么我走,要么她走

周凤莲颤颤惊惊地打包好衣物,想要回娘家,被刘大水拉住:“你们都不用走,我走!”刘大水着急地丢下这么一句,头也不回地出了家门。他能去哪呢?暮色降临,温度直线下降,刘大水打了个寒颤。

这些天,他寝食难安,失去自己的骨肉难道自己不伤心吗?为什么还要自己夹在中间受气?刘大水的步履沉重,失魂落魄,胡子拉碴,看上去老了十来岁。

在半路上,刘大水碰到了从万嘴街回来的福贵。福贵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宽松的灰色工服,瘦弱的身体显得更加苗条。他的手上拎着一斤肉,哼着小曲笑脸盈盈地迎面走来。

“大水,上哪去呢?”福贵问。

刘大水低着头,恍恍惚惚地继续往前走,没有回应福贵。等到福贵走到跟前,吓了他一跳。他的瞳孔放大,惊愕的样子让福贵咧着嘴笑得更厉害。

“怎么像个娘们似的没有精神?”福贵勾着头,看着他的眼睛,“眼睛都有血丝了!不是吧,出什么事了?”

刘大水平常跟福贵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打闹,玩恶作剧。福贵老实本分,跟刘大水投缘。两人各自有了家庭,才疏远了一些,但是碰到一起,依旧像多年的好朋友一样畅所欲言。

福贵勾搭着刘大水的肩膀,用力一拽,笑嘻嘻地说:“走,正好我割了一斤肉!上我们家喝口酒去,正好天冷,暖和暖和。”刘大水就像一个人偶似的,任由福贵拉着,去了他家。

那晚,福贵的妻子张惠琴做了一道卤肉菜和其它几道下酒菜,福贵给她打下手。张慧琴在厨房里偷偷告诉福贵周凤莲流产以及两人今天吵架的事儿,福贵恍然大悟。福贵瞟了一眼沙发上的刘大水,他抿了抿嘴唇,恍然大悟。

卤肉的香味飘满了整个屋子,刘大水闻到这股肉味,浑身一阵,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荡然无存。他渐渐放松下来,眼睛瞟向厨房里张慧琴的身影,却仿佛看到了前妻一样。

刘大水挺怀念年轻时刚结婚的那会儿,那时前妻还是个正常人,精神一切正常。那时候的她,温柔贤淑,会变着戏法给他做各式各样的肉菜。即使她后来生了病,偶尔还会做他最喜欢吃的卤肉。刘大水眼圈红了,年龄越大,倒越喜欢怀旧了。

这些年,刘大水觉得自己越活越窝囊,不仅看女人的脸色,还得处处对周凤莲言听计从,像一个傀儡,完全没有了自己。他拼命挣钱,想博取美人一笑,发现周凤莲翻脸比翻书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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