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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缱绻

唐路行不置可否,嘲道:“你们这点事还用我查?随便问问几个同行就清楚了,你以为瞒得很好?那是你们还没红别人懒得曝光。”

姜云沉默了很久,抬头看了看荆岑,缓缓道:“我可以相信你吗?”

荆岑说:“那要看你站哪一边了。你要是还念着苏岱林的旧情,对我实话实说,交出东西,那我自然是可信的。你要是藏了什么私心或者已经歪到别人那里去,我当然不可信,因为首先你就让我不信。”

她说这话听起来有些拗口,姜云却是个聪明人,一瞬间就想透了,荆岑是来为苏岱林脱罪的,不管苏岱林到底杀人没杀人,她至少能给他减罪。

姜云想了片刻,指着唐路行说:“我要他出去。”

唐路行挑了挑眉,想说点啥,但是看了看荆岑,最后什么也没说,出去了。

他在走廊站了一会儿,想起荆岑在车上那通被人约吃饭的电话,又想到那个被刹车打断的触不及防的亲密,再想到多年前那个得知那些狗血故事后的夜晚,脑海里乱七八糟,偏头疼一阵阵的发做起来。

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助理陆勇的号码。

“给我在星幕定一个桌。”

“中餐还是西餐?哪个厅?”

“哪个厅?随便吧。”唐路行急急的挂断了电话,好似怕对方有什么追问一样,电话另一端的陆勇还真的是扯了扯嘴角,再联想到他下午那通保镖的吩咐,有点心领神会。

星幕,是梨城最具代表性的高建筑,里面的旋转餐厅虽然价格并不多吓人,但却因为夜景太美情侣太多而一座难求。

荆岑出来的时候,意外的看到唐路行竟然没有回办公室,而是在回廊处等他。

而且他在抽烟。

“唐总抽烟?”荆岑有些惊讶,又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范遇行可不会抽烟。

唐路行拿着烟挑了挑眉,“偶尔来一根,会起一些心理安慰作用。”随即就把烟摁灭在了过道常备的烟灰盘里。

“有什么收获吗?”

“收获很大,我准备把今天收集的证言和证物做个清单报告,明天交到检察院申请保释。

“这么快?能行?”看来姜云这里有了很大的突破,“能确定不是苏岱林了?”

“至少目前我搜集到的证据反推后,苏岱林的嫌疑大大洗清,至少可以暂时认定非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了。”

唐路行看着自信从容的荆岑,嘴角微微扬起,“不愧是净坤培养的,荆律师头脑清晰业务能力很强啊。”

这话是夸赞,可荆岑听着怎么觉得总是怪怪的呢。

“这也多亏了唐总,要是没有你在中间搭桥,我这还不一定能拿到这些证据。”

“荆律师能串起案情了?”

“大概差不多了,只是有些地方我觉得有点奇怪,回头等我理清来龙去脉,会告诉唐总的。今天耽搁你太多时间了吧,我在片场看你几个助理挺着急的,晚上就不打扰了,等案子差不多了,我请你吃饭,到时候唐总不要推迟哦。”

唐路行闻言,欲言又止,他无所适从的摸了摸上衣口袋,又从烟盒里拿了根烟眨巴起,却没点燃,他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礼貌的点点头,送荆岑到电梯口,握着手道了别。

电梯门关上后荆岑就垮脸了,心说:真是气死了,竟然一点留饭的意思都没有,就算只是应酬,也没这样敷衍的啊。

荆岑走远了,唐路行还站在玻璃窗后面看着,傍晚就要来临,阳光也渡了一层橘黄,窈窕的身影渐行渐远,好像要带着这金乌的光芒远走银河。

…………

十二年前的一个傍晚,他和妈妈辗转来到加拿大渥太华。

这一次等待他的是什么,他无从得知,也不太有所谓,因为他已经麻木了。

十三四岁的年纪,早早理解了什么是颠沛流离,他跟着妈妈搬过很多次家了。

有一次甚至在半夜就被叫醒,他穿着短袖睡衣在寒风中走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一家便宜且不用登记身份证的旅馆。

从那一次起,他睡觉时都要穿着长袖长裤才有安全感。

这一次稍微有所不同的,是他们搬到了国外。

也挺好。

至少外国人不懂中国人那些弯弯道道,理解不了中国的蜚短流长。

等他看见夕阳下满地红枫、湖山相映的景象时,他瞬间就爱上了这个可以孤独美丽的城市。

可是第二天上午,他就垮了脸,因为就在他们落脚的公寓隔壁,竟然住了一对中国父女。

更让人烦躁的是这个女孩跟她一个年纪,听说到时候要在附近一个中学一起念书。

果不其然,聒噪年纪的女孩一见到他就跟沙漠里久没水喝的骆驼,扑上来叽叽喳喳个没完,问东问西,还是她爸爸把她给拉走的。

可是女孩儿的爸爸也很忙,好像是中国驻加拿大什么名头的大使,整天见不着人,所以大部分时间女孩儿都要来纠缠他。

一开始他当然是一句话都不想跟人说的,他想,说了也没用,说了只会引来更多的好奇,等了解到一些他家的情况后,要么就会露出同情加嫌弃的眼神,要么就是格外的关心,可谁知道他哪天就会走呢,这种格外的关心只会让他在得到后失去,徒增伤感。

他还小的时候,没长记性,曾对一个善良的小伙伴吐露过一些事,小伙伴是真的善良,经常找他玩,给他带好吃的好玩的,可等到要走的那天,他忍不住去道别,两个人再求大人也没用,最后还是哭得撕心裂肺的分离了。

所以从那以后他没有朋友,也不想交朋友。

可是这个女孩儿是真的缠人。

也许是因为她也是刚刚来到国外读书,语言不怎么精通,妈妈不在身边,爸爸又是个大忙人整天不回家,附近的公寓还全都是姥爷老太太,没几个小孩子,所以她格外的缠他。

他本来以为时间长了,他总不理人,别人就不耐烦来缠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在日复一日的厌烦中,他早已不知不觉的习惯了女孩儿的笑容。

直到两个多月后,他发现有好几天没看见荆岑来找他了。

对,女孩儿叫荆岑,当然不是他问的,是她之前天天在面前念,他不想记住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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