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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身是客

一个男子,一把刀,一匹瘦马,驮着怀抱襁褓的阿娘,浴血厮杀,辗转数月,才带着阿娘和自己杀出重围,来到这里落脚,开了这个小酒馆,一晃就是十三年。

男子叫曹铮,与自己的阿娘以兄妹相称,而陈少墨却一直叫他铮叔,而不是舅舅。

因为陈少墨知道,铮叔虽与自己阿娘兄妹相称,实际上却是主奴关系。

此刻铮叔正在院子里杀羊,手中的刀,还是当初杀人的那把,只是现在改杀羊了。

而且,也不想当初那么凶猛凌厉,变得厚重而温和,杀羊的时候,铮叔的刀,就好像阿娘手中的绣花针一般。

准,却缓慢,一起一落之间,自有章法。

只不过,阿娘手中针线绣出来的是花,而铮叔手中刀下出来的,是一块块即将放进锅里的肉。

这个世界,与前世古代很相似,却又似是而非。

写着古代一般的繁体字,南边文客崇尚锦绣文章,却又没有前世那边灿烂的诗词歌赋,至少,陈少墨熟记且为数不多的几首千古绝篇,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北边的游侠,更为尚武,手中的刀剑才是他们最大的道理,嗓门都比南边的文客要大上许多。

从自己能拿得起刀的时候开始,陈少墨就跟着铮叔练刀,带着前世近三十年的特工底子,变成铮叔口子难得的天赋,铮叔的那些刀法路数,陈少墨已经是掌握了个**,缺的只是火候。

或许是前世身为特工的缘故,相比于持刀搏杀于方寸间,陈少墨更钟情于弓射。

按照自己先生祝炎章的话说:擅射艺者,必先让自己利于善地,或居高,或隐于暗处,伺机而动。静如伏虎,动若奔雷,一击而杀之;不中,亦可从容脱身,或伺机再动,或趋利远遁。不近身,亦可控敌于百步外。

这一点,陈少墨是深以为然的。

也是陈少墨的强项,只不过是将狙击枪换成了强弓。

祝炎章是拒北城郡衙里的一个文书,听说素有才名,在朝歌城中摊上了事,才被发配到了拒北城,做了郡衙的一个清水文书,但一向自视极高,是自己阿娘亲自出面,才让祝炎章收了陈少墨这个学生的。

陈少墨仗着前世的积累,半学半蒙,认字神速,再仗着偶尔还飚出几句前世少儿启蒙的诗词,让祝炎章颇为欣慰。

特别是陈少墨的字,相当的出色,笔走龙蛇,铁画银钩,让祝炎章都自愧不如,甚至还偷偷拿了陈少墨的字去临摹。

关于阿娘的身份,陈少墨只知道叫做陈华筝,坊间有几种流言:

一说是某个州府青楼的淸倌儿从良了;

二说是朝歌城的某个遭了难的官宦家小姐,流落至此;

三说是某个江湖游侠的遗孀;

……

不管那种流言,背后都还跟着一个风月故事。而之所以有这些流言,全因陈氏那副就算是年近四旬,依旧卓著的容颜风韵,还有眉宇间的那股寻常女子很难寻觅到的英气。

拒北城的人,性子直率。

也没有人去究竟别人的过往。

陈少墨也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老天给了自己这样一个机遇,陈少墨也总尝试着用一种过客的眼光,来解读老天的安排。

不焦虑,不刻意,但也不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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